夏津县交警大队——民警巡逻发现“怪鸟” 2021-01-17 11:37 0 1月12日,夏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城区巡逻时发现一个“怪鸟”,外形奇特,经鉴定这“怪鸟”是一只大麻鳽,属于国家二级庇护动物,被列入《世界自然庇护联盟》(IUCN)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。目前已交县林业野生动物庇护部门处理。 (滕兆来)